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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发布时间:2017-06-06 00:00:00 浏览:

 6月2日,公司在月度例会上集中学习贯彻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提高党员意识,规范党员管理,对全体党员从思想上、组织上敲响从严治党的警钟。

 学习中,党总支副书记李涛对《通知》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党总支书记周传锦就《通知》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强调。根据《通知》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的党员,重新取得联系后将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对非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重新取得联系后视情况予以限期改正或出党处置;仍不能取得联系的党员和重新取得联系的出国(境)定居党员,采取相应的党籍管理措施。

 周传锦书记指出,《通知》对全体党员做好联系、对失联党员规范处置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不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党性观念缺失的不合格党员明确了出党、停止党籍等处置方式和程序,这是中央规范党员管理、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措施,各支部要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全体党员要提高党员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要对《通知》内容进行广泛的宣贯学习,按照公司部署,并结合支部特点,自主开展好支部组织活动,共同繁荣公司党建文化。

(办公室、党工办)